广州纪委回应5辆公车用于私人扫墓

2013年04月12日08:29  南方日报

  南方日报讯 (记者/黄伟)4月4日清明节,广州区伯在广州银河公墓园发现5辆公车涉嫌私用,并向市纪委作了举报。市纪委官方微博“廉洁广州”昨日回应,经有关单位核查,仅一辆车牌为粤A95905的公车涉嫌私用,目前正依照规定进行处理。据悉,该违规车属黄埔区公安分局所有。

  区伯近日在微博上透露,清明节期间有多辆车涉嫌公车私用,并贴出了当时拍摄的视频。区伯在向市纪委官方微博“廉洁广州”隔空喊话,要求给出解释的同时,还向广州市长专线12345和市纪委作了电话举报。

  “廉洁广州”昨日下午回应称,针对媒体及网民反映的清明节期间5辆公车涉嫌私用到银河公墓扫墓的情况,经核查情况如下:粤A08944为市委机关事务局公车,当日,该局值班人员应广州市银河公墓管理处之约前往商谈有关业务事宜,属于公务活动。粤A95905为黄埔区公安分局公车,该车涉嫌公车私用,正依照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回应称,另外三辆并非公车。其中一辆为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租赁服务用车,另外两辆为民营企业用车。

  针对市纪委的快速反应,有网友表示赞赏,认为“公开回应就是进步,表扬一个!”。但也有市民担心,举报人在纪检监察部门未查实前,就拍摄视频放到网上,涉嫌侵犯他人隐私。“纪委查实另外三辆连公车都不是,但由于一起放到了网上,车主被骂个狗血淋头,太冤枉了。”

  市纪委重申,欢迎市民群众监督公车使用管理。市民群众发现任何涉及广州公务用车涉嫌私用的线索,都可以通过拨打12388举报电话或者通过广州纪检监察网(www.gzjjjc.gov.cn)举报平台进行举报,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,对市民群众的每一条举报,市纪委都会严格按照信访举报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,认真处理,并将处理结果回复当事人。

  市纪委提醒,由于各部门、单位按照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,在具体执行公务使用公车过程中,存在各种不同的情况,特此呼吁市民群众共同维护公车监督的严肃性,在未经监督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之前,请勿盲目定性公车私用,采取过激行为,避免因误判影响公务、误导媒体和社会群众。

(原标题:广州纪委:查实1辆正按规定处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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